法規與政策
除了民間單位的努力,法律制度也是推動減塑的重要力量。
接下來幾年將迎來許多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重要時程,許多無包裝商店和相關產業的從業者都樂見其成,表示硬性的規定和限制確實有助於推廣新型態的消費方式,讓環保逐漸成為大眾的生活習慣;也有不少人提到,希望政府跟上國外的腳步,加速時程,盡早降低對環境的汙染。
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
2022 年 7 月 1 日起
全臺連鎖飲料店、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,都必須為購買飲料且自備容器的消費者提供至少 5 元優惠
2023 年 1 月 1 日起
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必須提供循環杯租借服務。依照規定的比率逐年提升供循環杯服務的門市,及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使用率
2024 年 12月31日前
各地方政府需提報實施限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(含保麗龍杯)
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
2020 年
部分場所限用塑膠購物袋、免洗餐具、一次性外帶飲料杯、塑膠吸管
- 塑膠購物袋:將所有開立發票的店家都納入限塑範圍
- 免洗餐具:內用飲食時不可提供
- 一次性外帶飲料杯:強化自備環保杯的優惠措施
- 塑膠吸管:內用飲品不得提供
2025 年
全面限用(以價制量)塑膠購物袋、免洗餐具、一次用外帶飲料杯、塑膠吸管
2030 年
全面禁用塑膠購物袋、免洗餐具、一次用外帶飲料杯、塑膠吸管
其實,許多地方政府早已「超前佈署」,在全國性政策的時程前便推動了具體的減塑計畫。
2020年,新北市政府發起「不塑之客友善店家」的募集,鼓勵店家在達成減塑標準後提出申請,並將名單彙整成「不塑之客友善地圖」,供消費者參考選擇。桃園市在2021實行「循環杯示範計畫」,成為全臺第一個修法規範減量一次性容器的城市;臺南、雲林、臺北等地方政府也紛紛響應,臺北市政府亦計畫在地方法規明訂禁用一次性塑膠的時程。
當然,現行的法規和計畫仍有許多未竟之處。綠色和平組織指出,大量消耗一次性包裝的傳統市場、夜市、外送平台等都不受上述計畫管轄,期待政府能擴大規管範圍,且規劃配套措施,加速全面淘汰一次性塑膠。
另外,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規定,施於人體的化妝品、清潔製劑只能在合乎規定的工廠分裝,無包裝商店不能提供大包裝的洗沐用品,讓消費者自行盛裝裸買。這樣的限制難見於無包裝商店興盛的他國,也令許多嘗試實踐減塑生活的人十分困擾。三時生活實驗室曾發起連署行動,希望修訂相關管理制度,在顧及衛生安全的同時也不限縮減塑生活的可能。
政令、制度的變革不僅能推動相關產業發展,也藉討論制定與推行的過程,喚醒大眾對環境議題的重視,進而讓消費者透過實踐認知到更多從生活中落實環保的作法。而在這條路上,也有另一群人持續提供各種創新的服務、行動選項,讓環保的口號落地,逐漸成為每個人的「日常」......